提案者:张明波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电动自行车现已为外卖骑手和上班族广泛使用,成都市主城区包括成华区范围内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数量也呈快速上升趋势,对交通秩序和出行环境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特别是外卖骑手频发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的安全带来严重风险,成为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注热点!
造成相关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主要包括非法改装、超速、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占据行人行走空间等违法行为,造成较大的交通安全风险;外卖平台的配送规则和算法设计导致骑手为了追求效率而不得不违反交通规则,进一步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对外卖骑手自身的安全也构成了威胁;同时,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属于无牌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往往逃逸,导致事故处理和赔付困难。
由于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范畴,尚未纳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年审管理制度,也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以保障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驾驶。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管理缺位的问题,成华区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同时要加强对本区域内的行业监管,从严管理和处罚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章行为,降低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提高道路交通安全。
二、据此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1. 建议制定专门的《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全面系统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全过程管理。
2. 建立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电动自行车从生产、销售、使用到检测、报废、回收等做到全程留痕,生产商、销售商、购买人和使用人违法信息等均登记上传至该系统,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严格登记备案,将车辆纳入全链条、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监管。
3. 对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续航能力、载重能力等方面作适度调整,施行差异化的管理制度,实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连带责任,列入到单位安全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4. 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包括处罚方式、处罚额度、监管手段等。可以规定监管部门通过非现场执法技术设备取证并查处,将违法次数较多的车主列入警示名单,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5. 在销售环节,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电动自行车需进行专项登记,便于采取针对性地强化监管措施,同时督促相关企业更有效地落实内部管理要求。
6. 在续航里程、载重能力等方面,适当提高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可以考虑将整车重量、规格体积、蓄电池标称电压、输出功率等做出适度调整,并预设“智能中控系统”,避免出厂后改装。
7. 相关部门要加大行业管理和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快递、外卖行业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监管,在超速、超宽、超长、超重(简称“四超”)方面从重处罚。为方便执法监管,对快递、外卖行业就车辆外形、式样、颜色作出统一规定。
8. 明确租用电动自行车的网络平台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合理设定配送时间,优化配送考核制度,科学发单派单,避免因考核制度不合理导致配送员超速、闯红灯。
9. 租用电动自行车的网络平台机构负责定期对外卖骑手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
10. 强制租用电动自行车的外卖服务机构为所属外卖派送人员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和第三者保险,同时协调保险行业开发更多服务外卖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