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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8-17
新闻来源: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领导下,组织委员参加各项经常性活动,组织实施区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对口界别、委员加强对党委和政府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了解和掌握本区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发展情况,提高委员履职能力。
(二)政治协商:围绕城市建设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有关政策和规划履行政治协商职能。
(三)民主监督:围绕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等情况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四)参政议政:围绕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履行参政议政职能。
(五)完成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